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单位职责主要有:
(一)接受市卫健委的领导和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同时负责指导县级妇幼保健院的业务工作。
(二)以提高本地区妇女、儿童群体的健康水平和人口质量为目标,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优育为中心任务,指导基层的重点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业务,肩负着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规划的实施与监测任务。
(三)努力提高全面的、系统的、连续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及妇产科、儿科的保健医疗服务,解决本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妇产科、儿科的疑难疾病的会诊和治疗,承担所辖县(区)的会诊、转诊任务并执行双向转诊制度。
(四)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健康问题、主要疾病、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情况及主要死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以及防治计划并牵头实施。
(五)在市卫健委的领导下,与本地综合医院妇产科、小儿科、计划生育科及疾控防疫部门建立密切联系,承担本地区妇幼卫生业务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信息统计工作及基层培训工作的质量监测和质量评审。定期向市卫健委报告。
(六)承担基层医疗保健单位妇幼卫生人员的专业进修,本院人员的在职教育并全面掌握本地区妇幼卫生技术人员的现状,协助市卫健委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决算构成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82258.49 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82258.49 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300.95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下降11433.19万元,二是其他收入下降13814.3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77051.0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51.3万元,占18.3%;事业收入84620.7万元,占47.8%;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0079.04 万元,占3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70519.7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81.37 万元,占19.5%;项目支出137238.42 万元,占80.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810.9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2810.9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520.1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2023年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滨湖院区使用中央资金10623.63万元,计入财政拨款收入中,2024年滨湖院区中央资金部分已使用完,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下降幅度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0.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1%。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973.57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滨湖院区使用中央资金10623.63万元,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2024年滨湖院区中央资金部分已使用完,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0.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7010.92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83.17万元,支出决算为65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财政拨款支出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655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目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6483.17万元,支出决算为406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妇幼保健医院项目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8.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其他公立医院项目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妇幼保健机构项目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项目资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5万元,本年收入25800万元,本年支出25800.05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800.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资金以及使用了年初结转和结余项目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与支出的因公出国(境)费。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与支出的公务接待费。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与支出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与支出的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与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6辆。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10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合肥市妇幼保健院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单位评价结果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中公开“管理运营费用”等10个项目的单位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项目支出单位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0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系非行政或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单位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2024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6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4.8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95.34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33.2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53.28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2.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39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的金额。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