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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及报销流程

发布时间:2022.11.10阅读次数:

合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标准及报销流程

一、待遇标准

1、普通门诊

待遇类别

年度起付线

报销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

1000

55%

4000

退休人员

800

60%

5000

备注:住院期间普通门诊费用、慢特病门诊费用

孕产妇门诊产检费用、健康体检

疫苗接种、辅助生育、保健康复

 

2、普通住院

待遇类别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600

90%

退休人员

95%

备注:1、起付标准自第二次住院起减半;

      2、门诊和住院待遇年度医保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为30万元。

3、大病保险待遇

住院和慢特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大病保险报销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起付标准

起付线以上分段

报销比例

备注

1.5万元

(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0.75万元)

0-5万元

60%

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报销比例提高5%

5-10万元

70%

10-20万元

75%

20万元以上

85%

 

二、报销流程

1、普通门诊就医

①携带就诊卡(电子健康卡)挂号就医;

②就诊完成后持就诊卡(电子健康卡)、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至门诊收费窗口结报销。

2、普通住院就医

①办理入院手续时,主动出示医保卡登记医保;

②出院结算时直接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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