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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201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通知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2-02-22 16:46   浏览次数:

 

市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一、审核对象: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审核时间:2012年3月1日至4月20日。
三、审核依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四、相关说明:
1.在巢市属卫生单位、巢湖市、庐江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1年度获得的学分,需登记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凭相关继续医学学分证书审核。
2.到市外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活动的,审核时需提供参加学习者获得的学分证明原件(2012年起参加此类学习的,审核时还需提供举办通知、邀请函、本人参会证明等材料)。
3.各单位初审后,在《合肥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加盖初审单位(ICME系统中拥有6位编号的单位)印章。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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