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201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通知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2-02-22 16:46 浏览次数:
市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和人事厅《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省人事厅《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拟对2011年度继教对象获得的学分进行审核,请各单位做好初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审核时间:2012年3月1日至4月20日。
三、审核依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四、相关说明:
1.在巢市属卫生单位、巢湖市、庐江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1年度获得的学分,需登记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凭相关继续医学学分证书审核。
2.到市外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活动的,审核时需提供参加学习者获得的学分证明原件(2012年起参加此类学习的,审核时还需提供举办通知、邀请函、本人参会证明等材料)。
3.各单位初审后,在《合肥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加盖初审单位(ICME系统中拥有6位编号的单位)印章。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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